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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嫂将钥匙charu门中,我又情不自禁的将手伸jin嫂嫂的裙nei,探索着里面一无遮蔽的小xue,(5/7)

,当她向下时我将大往上,这怎不叫嫂嫂舒服得死去活来呢?我与嫂嫂合得天衣无,舒无比,大寸寸她的心。

足足这样了几百下,嫂嫂声婉转声浪叫着:

「唉唷!……我……我又要了……哎哟!……不行了!……又…又……要……了!……」

嫂嫂颤抖了几下躯,一伏又死命的抱着我,嘴凑上了我的肩,又狠狠的咬了下去!我的肩膀又是一阵剧痛,下却又说不的舒服。

嫂嫂小大量乎乎的,小的收缩着我,我再也持不住了。

「嫂嫂,我也要了!」捧着嫂嫂的快速地着小,嫂嫂也拼命抬迎合我最后的冲刺。

终于「卜卜」狂,注满了小,嫂嫂的受到这劲的

嫂嫂经过一阵一阵的的激动颤栗后,漉漉的仍一开一阖地颤动着。

嫂嫂赶帮我将俩人泛滥的拭乾净,将车内翻云覆雨过的痕迹一一抚平,这时大哥和大哥的朋友也完烟,喝完了咖啡,都回到座位继续回程。

回程中嫂嫂一直都闭着双,倚着门边假睡,但我依然可以发觉她微微地着气。我则回忆着方才的翻云覆雨,受着嫂嫂的激情………。

回到台北已是夜幕低垂,到了嫂嫂家门,大哥与朋友又急着要赶回雄,于是我与嫂嫂拎着BBQ的用上楼,当嫂嫂将钥匙门中,我又情不自禁的将手伸嫂嫂的裙内,探索着里面一无遮蔽的小,嫂嫂惊呼一声呼呼望了我一说:

「可杰!……你不要猴急…房之后…嫂嫂也想………」

房之后………我写着写着,突然思考起将来怎么将故事结束,大伤脑

我已经写了约十篇,我估计应该整算起来会超过六七十篇,那是以主

角,就是文中的阿宾从学生,到工作,到结婚生女结束。

我一直是以第三人称写着,到了后来发现,有很多叙述如果不是设

地,真的比较难以会。刚好我这时候着想好了整个故事的结局,便试着

以第一人称写写看,好像还不错。事实上,不同的人称有不同的好和效果

,所以原先已经写好的份我将会仍然以第三人称写完。

整个还没发表的故事应该会分成三大分,第一是阿宾的学生时代,我

写好的十篇就是这分,糟糕的是这十篇才只写到第一个学期而已,而且还

没结束,我担心会没完没了。

第二是打算写在职场的故事,第三份是阿宾和钰慧结婚前后的事,第

份只是结束,已经发表完了。

有网友谬赞我写的速度快,其实那是因为故事已经想了很久的原因。当

我没有灵的时候,也常常写了又全删掉,我想老是一些咿咿呀呀的叫床

声音也没什么营养(当然,少了也不行),所以我都会写到一半,好几天不能

接续,这也因为是为了保持故事人格一致的关系。因此如果未来青黄不

接,是很可能的结果。

我先将这十篇陆续贴上来,不一起贴是考虑发表前应该再Review一次,

这次贴的四篇一写完就贴,我便有发现一些前后文的小错误,既然发表了也

就难再修改。

因为所写的是主角年轻的故事,所以时代背景请必须拉回到大约1985年

左右,那是台湾威权时代末期,7 11、麦当劳刚来,发禁舞禁刚解除,只有

VHS没有CD或LD,有MTV没有KTV,电脑还是AppleII和8086,语言

用的是Basic的时代,清楚这些环境比较容易状况。

说真的,写情是我自幼的志愿,意外吗?我启蒙得早,小学便被

老师多次逮到偷看情书报,并且遭同学耻笑,因此主张情自由,立志成

情家。无奈天不从人愿,至今仍是小小的上班族,在上司下属之间还要

扮演正人君,呜呼,哀莫大于心死。我在国中时期曾写信给心目中崇拜的

杂文作家,他回信要我「保持赤之心,直到永远。」我想我到了,这就

是我的赤之心。

就当作是序言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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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的(一、榆榆)

作者︰Ben

创作日︰1998.10.24

我太太钰慧生产女儿的时候,我岳母担心我们俩小夫妻没有经验,便要

钰慧回台南娘家作月。因为我和钰慧都在保险,她不在只是我要同时联

系俩人的客,倒也没什么要,所以我就一个人留在台北,假日再到台南

去看她。

钰慧不在的第一个周末,我早上还有一些事情理,打算傍晚过后再搭

飞机去台南。中午的时候我办完事刚回到家,隔的姚太太跑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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